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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0:18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李洁 点击次数:0

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附属小学: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63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其中院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不纳入本通知培训范围;病休、孕产假超半年以上以及今年达到退休条件并准备退休的,可申请免训。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1.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建设、湖南省“两会”精神、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消防安全、禁毒知识、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等10个专题。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2.培训学时。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3.学时认定及与继续教育互认。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培训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推行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培训模式。

1.线上培训。线上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登录“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在省人社厅公开招标确定的3家网络培训机构平台(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开放大学)进行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必须全部在线上完成,3家网络培训机构将免费提供30学时公共科目课程。“管理平台”操作详见附件3。

2.线下培训。学院公派或认可的线下培训均需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详见附件4),提交教务处(专任教师)、组织人事部(非专任教师)认定汇总,报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备案通过后,“管理平台”方可认定线下培训学时。

3.线上培训学时与线下培训学时累计达到规定学时,可在“管理平台”申请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费

2023年培训由个人缴费申报,缴费时必须使用公务员卡,未使用公务员卡缴纳的培训费不能报销。

完成学习后,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附属小学按报账要求将培训发票及相关材料整理好后按部门统一报账。培训费集中报账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2023年培训经费报销明细表详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1.此次培训涉及教职工待遇等切身利益事项,在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教职工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时必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请所有教职工高度重视,请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附属小学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落实。

2.2023年培训学时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未按规定完成培训不再提供补训服务,不能获得 “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3.培训管理平台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

5.2023年培训经费报销明细表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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