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教职改办字〔2019〕9号
关于对2018年度高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备案和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办决定组织对各高校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总结。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及重点
1.职称评价标准
各高校是否按改革要求,重新修订了评价标准。
2.职称评价机制
(1)职称申报渠道是否畅通;
(2)职称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评审委员会是否在核定的范围内组织评审;评审制度是否健全、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条件要求、评委库是否健全、评委产生是否符合规定、评前评后公示是否按规定进行、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审是否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并突出品德和业绩能力导向、评审结果是否有较大争议和投诉等。
3.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1)自主(联合)评审高校对评审权能否正确使用、确保评审质量等;
(2)职称评审争议和投诉的处理情况;
(3)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的开展情况;
(4)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的建设情况等。
4.总结重点
(1)分类评价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落实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唯奖项”的要求,是否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
(2)评审工作方案是否经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再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备案材料。
二、总结方式
本次总结突出政治方向、评审制度、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重点,我办将在总结结束后通报相关情况。总结坚持以高校自我总结为主,点面结合,我办全面收集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三、组织实施
此次总结工作由我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职改办负责本校的上述总结工作。
四、总结要求
1.各高校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总结报告,于7月10日以前提交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和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见附件1)至我办。
2.各高校在总结过程中,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特别要注意保持资料的历史原貌。
3.本次总结以各高校自我总结为主,但对2018年度职称评审反映问题较多的部分高校,我办将派工作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工作组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细致的搞好抽查工作,同时结合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备案工作,进一步对各高校的职改实施工作进行分类评价,并形成抽查书面报告(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炳林, 电话:0731-82990352,电子信箱:hnsjytzgb@163.com;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何国清,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1.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
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制度改革总结工作项目表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附件1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
单位(公章) :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中级评审(人) | 高级评审(人) | 中级初认(人) (讲师和实验师) | 职称评审中的特色和亮点 | 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至少写2条且写实) | 对职称评审提出的 建议和意见 | ||||
申报人数 | 通过 人数 | 申报正高人数 | 正高 通过人数 | 申报副高人数 | 副高 通过人数 | ||||
注:1. 申报人数系指进入评委会表决投票的人数。
2. 中级和高级评审均包含实验系列职称,且在表中须分别注明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申报和通过人数。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制度改革总结工作项目表
年 月 日
单 位 | 项目 | 考评内容 | 完 成 情 况 | |
好的方面 | 不足之处 | |||
高校自我总结报告 | 职改实施情况 | |||
座谈调研 | 职改效果 | |||
审阅材料 | 完善职称 评价标准 | |||
创新职称 评价机制 | ||||
改进职称 管理服务 方 式 | ||||
工作组总结报告(另行文) |
工作组负责人(签名) :
工作组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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