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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高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3:29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李洁 点击次数:225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教职改办字〔20199

关于对2018年度高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备案和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办决定组织对各高校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总结。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及重点

1.职称评价标准

各高校是否按改革要求,重新修订了评价标准。

2.职称评价机制

1)职称申报渠道是否畅通;

2)职称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评审委员会是否在核定的范围内组织评审;评审制度是否健全、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条件要求、评委库是否健全、评委产生是否符合规定、评前评后公示是否按规定进行、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审是否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并突出品德和业绩能力导向、评审结果是否有较大争议和投诉等。

3.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1)自主(联合)评审高校对评审权能否正确使用、确保评审质量等;

2)职称评审争议和投诉的处理情况;

3)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的开展情况;

4)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的建设情况等。

4.总结重点

1)分类评价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落实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唯奖项”的要求,是否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

2)评审工作方案是否经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再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备案材料。

二、总结方式

本次总结突出政治方向、评审制度、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重点,我办将在总结结束后通报相关情况。总结坚持以高校自我总结为主,点面结合,我办全面收集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三、组织实施

此次总结工作由我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职改办负责本校的上述总结工作。

四、总结要求

1.各高校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总结报告,于710日以前提交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和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见附件1)至我办。

2.各高校在总结过程中,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特别要注意保持资料的历史原貌。

3.本次总结以各高校自我总结为主,但对2018年度职称评审反映问题较多的部分高校,我办将派工作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工作组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细致的搞好抽查工作,同时结合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备案工作,进一步对各高校的职改实施工作进行分类评价,并形成抽查书面报告(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炳林, 电话:073182990352,电子信箱:hnsjytzgb@163.com;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何国清,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1.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

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制度改革总结工作项目表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612


附件1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简表

单位(公章)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中级评审(人)

高级评审(人)

中级初认(人)

(讲师和实验师)

职称评审中的特色和亮点

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至少写2条且写实)

对职称评审提出的

建议和意见

申报人数

通过

人数

申报正高人数

正高

通过人数

申报副高人数

副高

通过人数











注:1. 申报人数系指进入评委会表决投票的人数。

  2. 中级和高级评审均包含实验系列职称,且在表中须分别注明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申报和通过人数。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制度改革总结工作项目表

年   月   日

单 位

项目

考评内容

完 成 情 况

好的方面

不足之处


高校自我总结报告

职改实施情况



座谈调研

职改效果



审阅材料

完善职称

评价标准



创新职称

评价机制



改进职称

管理服务

方  式



工作组总结报告(另行文)

工作组负责人(签名) :

工作组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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