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考核的补充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作者:李洁发布时间:2021-02-04浏览次数:32

关于2021年度考核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院属单位:

根据人社厅最新通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省直事业单位在作出奖励决定之前,应查验拟奖励对象2021年度培训学时完成情况,否则不予认定。请各部门提醒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本周内务必完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2021年培训学时(具体操作见办公OA系统1028日通知)。110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达到30学时,专业科目达到60学时)交组织人事处李洁老师。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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